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通知 |
|
|
|
|
|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 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 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通知 湘建建函〔2019〕23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結合我省實際,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內容 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含施工圖審查機構,下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工程建設領域注冊執業人員規范化管理長效機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9年2—3月)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按職責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自查自糾工作,指導、督促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自查自糾。自查自糾情況于2019年3月15日前對口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級各部門統一匯總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工作總結,于2019年3月20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匯總后,按要求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在自查自糾期間,對存在“掛證”等問題的人員、單位主動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二)全面排查階段(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底) 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組織開展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情況。對舉報和排查出的“掛證”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由發證機關依法從嚴處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扣押勞動者職業(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的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自2019年4月起,每月3日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組織各地有關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填報《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附件1)。每月7日前,省級各部門匯總后,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要求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三)監督檢查階段(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將加強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指導監督,進行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核實自查結果及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對工作開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地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溝通協調,明確任務分工,落實相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推進信息公開。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要積極會同公安、網監等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各部門應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要充分發揮湖南省信息平臺作用,對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在平臺上記錄其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三)依法從嚴查處。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工作單位和監察機關。 在專項整治期間,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或已解除勞動關系,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注銷注冊的,由發證機關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生效判決等材料,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涉及到注冊建筑師的具體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等相關要求進行。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要梳理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鉤的有關措施和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應及時予以廢止或修訂;要加強和改進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審核,嚴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工程建設領域各類職業資格考試。各級各部門要引導從業單位建立可持續的人才培養與建設機制,形成預防、查處和監管的長效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人:楊超,電話:88950405,郵箱:1750323151@qq.com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人:龍濤,84900076,郵箱:1738126301@qq.com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聯系人:馬晴 ,聯系電話:88770092,郵箱:649643053@qq.com 湖南省水利廳聯系人:何博文,聯系電話:13507474960,郵箱:1392723673@qq.com 省通信管理局聯系人:李冬云,聯系電話15873181717,郵箱:434680719@qq.com 附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水利廳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
|